所谓的“苟晶案”真的是苟晶这个人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称,自己当年的高考成绩被自己班主任的女人顶替了,然后被班主任的女儿偷了自己的人生。在这件事曝光后,快速在网络上发酵,形成巨大的舆论浪潮,官方也很快行动,并查明了苟晶案的真相,原来苟晶并没有被班主任的女儿偷走人生,她第一年的成绩不理想,然后自愿放弃了成绩,这时候班主任才通过各种“运作”将这个成绩给了自己的女儿,下面是官方的详细真相揭秘:
1998年山东考生高考成绩,由省招生办发放到市、县(市、区)招生办,高中学校张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高考168查分热线查询。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中会考、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成绩等级为A,数学、英语、物理等级均为B,政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补考)等级均为C。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 满分90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 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7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5分,中专( 理科)委培分数线为549分。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1998年7月高考成绩为569分( 满分900分),在任城区1710名理科生中排名265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济宁市专科( 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0.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0分,后调整为555分。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 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苟晶在当年填报的志愿中,中专志愿填写为泰安人口学校、武汉生物工程学校,并选择了服从调剂,被调剂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该校当时系公办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济宁市计划委员会与该校签订30名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准后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苟晶当年高考档案随之转至该校,其在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2年,并完成全部学业,学校为其发放了中专毕业证书。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 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在事件真相水落石出之后,苟晶面对网友的质疑说出了那句“ 苟 言 苟 语”:“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损失了什么?”
前些年,有非常多的高考冒名顶替的案件,有的人是真的被偷走了人生,最著名的当初陈春秀,她自己当年本可以考上山东理工大学,但是硬是被暗箱操作,名额被一个陈姓老板的女儿顶替了,自己的人生就此被偷走。
陈春秀案和苟晶案差异很多,为什么更需要关注陈春秀案,而不是看苟晶案?
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其实她的人生完全被改变,那真是一起全无人性的人生命运抢夺案,比团伙盗窃千万元还严重。顶替者陈艳萍是典型的一个差生,通过官商勾结掠夺农村孩子的机会。建议这类案件按损失机会值,对相关人员以抢劫案或者盗窃案等值从严处理。 苟晶案,她揭露是对的,但是实际上她是第一年考试成绩不理想、自己放弃的,然后她不用的成绩被班主任女儿冒用。也就是苟晶她的人生没有被偷,和陈春秀不一样。她自己当年高考成绩不好,一直以为被人偷换,存在臆想症行为。冒用她成绩的邱小慧,也不是好人,她破坏高考制度;虽然她没有偷苟晶的人生,但她可能偷了其他另一个学生的命运,因为如果她不冒用,就会录取另一个学生了。所以说苟晶举报是对的。
1998年山东考生高考成绩,由省招生办发放到市、县(市、区)招生办,高中学校张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高考168查分热线查询。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中会考、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成绩等级为A,数学、英语、物理等级均为B,政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补考)等级均为C。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 满分90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 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7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5分,中专( 理科)委培分数线为549分。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1998年7月高考成绩为569分( 满分900分),在任城区1710名理科生中排名265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济宁市专科( 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0.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0分,后调整为555分。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 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苟晶在当年填报的志愿中,中专志愿填写为泰安人口学校、武汉生物工程学校,并选择了服从调剂,被调剂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该校当时系公办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济宁市计划委员会与该校签订30名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准后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苟晶当年高考档案随之转至该校,其在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2年,并完成全部学业,学校为其发放了中专毕业证书。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 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在事件真相水落石出之后,苟晶面对网友的质疑说出了那句“ 苟 言 苟 语”:“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损失了什么?”
前些年,有非常多的高考冒名顶替的案件,有的人是真的被偷走了人生,最著名的当初陈春秀,她自己当年本可以考上山东理工大学,但是硬是被暗箱操作,名额被一个陈姓老板的女儿顶替了,自己的人生就此被偷走。
陈春秀案和苟晶案差异很多,为什么更需要关注陈春秀案,而不是看苟晶案?
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其实她的人生完全被改变,那真是一起全无人性的人生命运抢夺案,比团伙盗窃千万元还严重。顶替者陈艳萍是典型的一个差生,通过官商勾结掠夺农村孩子的机会。建议这类案件按损失机会值,对相关人员以抢劫案或者盗窃案等值从严处理。 苟晶案,她揭露是对的,但是实际上她是第一年考试成绩不理想、自己放弃的,然后她不用的成绩被班主任女儿冒用。也就是苟晶她的人生没有被偷,和陈春秀不一样。她自己当年高考成绩不好,一直以为被人偷换,存在臆想症行为。冒用她成绩的邱小慧,也不是好人,她破坏高考制度;虽然她没有偷苟晶的人生,但她可能偷了其他另一个学生的命运,因为如果她不冒用,就会录取另一个学生了。所以说苟晶举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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