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9月16日消息,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
袁冰妍微博页面截图
对袁冰妍的处罚,大快人心。报道中称,前期,重庆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这就是说,税务部门给了袁冰妍改过的机会,然而她并没有把握住,自以为能逃脱处罚。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去年6月13日,袁冰妍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因偷漏税被罚97.8万元。这不是一犯再犯吗?
明星艺人是高收入群体,依法缴税是法定义务,偷税逃税最为不智。以袁冰妍为例,她一年的演艺收入和代言费等,何止这近三百万元?可以说,偷税逃税的事实一旦被认定,就有可能上“劣迹艺人”名单,影响的不仅仅是“三百万元”。
明星艺人在涉税问题上一再翻车,令人十分痛心。当前的处罚力度和惩戒力度都不小,为何他们非要以身犯险?一个重要因素恐怕就是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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