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机构中屡考不过的“老大难”通过考试,培训机构老板竟带着员工一起,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向考生传送答案、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多次组织作弊。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成员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宋某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主营成人学历提升业务,招收学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为学员提供复习备考、模拟考试及全方位、全天候的课程咨询服务。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就是培训机构最好的招牌。但让宋某感到头疼的是,机构里有一些“老大难”学员始终有一两门科目挂科,怎么都通过不了。
2018年4月,宋某从同样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朋友口中得知,其有门路可以买到试题答案,便计划买下试题,将答案传给学员。此外,宋某认为,还可以安排“枪手”进入考场拍摄试题,由专业人员做题,组建小群把答案发送给机构的老师,再由老师发送给有需要的学员。为了提高学员的通过率,宋某自2018年开始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帮助学员作弊。
2021年4月中旬,宋某网购了“拍照眼镜”,并在同年10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安排了几名机构老师报名参试。进入考场之后,这几名机构老师在短时间内通过“拍照眼镜”拍摄试题,并直接传递到考场外负责接收试题人员的手机上,由他们进行答题,再把答案发给有需要的学员。
每次操作之前,机构老师都会提醒相关学员在开考后10分钟左右再进入考场,而这10分钟,就是宋某等人完成入场、拍照、做题、回传的时间。成功得手后,参试的学员可以在记住选择题答案之后再进入考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