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事电诈回国后获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近日,鹤山法院公开了一起男子在缅甸从事诈骗活动,回国自首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周某从云南省瑞丽市非法进入缅甸国境内,并加入了某网络诈骗团伙,该团伙通过电话推销贷款等方式向被害人实施诈骗活动。男子从事电诈回国后获刑,周某在诈骗团伙中充当网络贷款QQ客服角色,引导鹤山小何下载“马上金服”“蚂蚁金服”“安逸花”“分期乐”等APP申请贷款,后以小何银行卡号码输入错误为由,诱骗小何向该诈骗团伙提供银行账户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下同)20000元。期间,周某曾因业绩不佳而遭受威胁和殴打。
2021年1月,周某向瑞丽市某边境派出所自首回国。同年4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同年8月,周某的家属代其向小何赔偿了20000元,取得小何的谅解。
裁判结果
周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鹤山法院根据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多种多样,以远程作案为主,财物被骗则难以追回。鹤山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惕,谨防虚假网络借贷、虚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冒充国家机关、婚恋交友等诈骗“套路”,也要避免陷入“高薪招聘”“低门槛赚大钱”等招工骗局,成为诈骗帮凶。若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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