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近年来已成为各个行业不法企业的牟利准则,部分不法企业为了快速增加销量,不惜触犯法律盗用别人苦心经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商标品牌,这一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整体运作,一方面市场上出现许多假冒产品,而这些产品得不到质量保证,直接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直接伤害了原有商标企业的品牌形象,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产品的美誉度。
现关于“电动车观察员”在2015年11月15日刊登的一篇为“天津狮龙老板被抓,厂子倒闭!0元购车欺诈风波还在继续……”的文章,作如下声明:
1、浙江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自始至终从无授权天津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整车资格及与对方共享商标的权利。
2、天津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完全独立运营(财务独立、运营独立、销售独立、配套独立)与浙江狮龙电动车实为两家不同属性的公司。3、天津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在侵权狮龙商标时,浙江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已多次对其进行了警告,可天津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依然我行我素,此举严重影响了狮龙品牌市场的美誉度,目前浙江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正追究天津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浙江狮龙电动车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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